電復臺北市政府為鄉鎮區調解委員如調查確實曾在私塾肄業或習漢學6年以上者,可視同國校之學歷,希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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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9B6401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民政廳代電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47民甲字第22923號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58-12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灣省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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